電子圍籬涉侵犯隱私 監院促指揮中心妥善處理

防疫電子圍籬侵犯隱私權惹爭議,監院促指揮中心妥善處理。圖爲警方利用電子圍籬系統掌握居檢者移動路徑。(本報資料照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爲防疫考量,自前年起以電子圍籬進行居家隔離者及居家檢疫者的管理及關懷,並搭配各種科技防疫手段,引起適法性和隱私權侵害疑慮。監察院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高涌誠調查報告,指出在程序、個資保護等不完備處,提醒指揮中心正視並妥善處理,使防疫及人權可以並行。

監委指出,前年1月28日決定用電子圍籬後,2月5日即實施,但檢附函請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的「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作業流程」及其修正版,卻遲至3月8日才正式公告實施;系統服務平臺更是到3月26日才簽約生效,遲至5月28日才公佈「COVID-19因應指引:實聯制措施指引」。

監委直言,電子圍籬上路明顯未依循「先程序,後實體」原則,指揮中心因疫情緊急未依嚴謹程序辦理,但仍應趁國內疫情獲穩定控制時,盤點疏漏不足之處並研謀改善,以增進我國人權保護形象。

監委表示,臺北萬華部分民衆健保卡遭註記,衍生就診被拒爭議,也有程序及行政透明相關問題,萬華區高風險族羣自2021年5月15日至29日遭納爲健保卡註記對象,卻至28日即將結束註記之際,指揮中心才於記者會宣佈,顯然與聯合國人權指引、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的「透明原則」原則有相當落差。

監委強調,國內疫苗接種覆蓋率既已大幅提升,疫情更有朝向「長期」且「常態」方向調整趨勢,顯示現階段電子圍籬使用空白授權的正當性與急迫性,與疫情早期「避免緊急危難」等情勢不可等量齊觀,呼籲指揮中心在約詢時允諾「適時滾動檢討」,應把握疫情和緩穩定控制期積極處理。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對於監察委員一方面體諒指揮中心在控制疫情上的困難,一方面也提醒在法治國家應該注意的事情,「我們會就此情形多加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