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花1.4億元補助娃娃車 109年汰換272輛、新購137輛

教育部補助屆10年的娃娃車汰舊換新。(圖/教育部提供,下同)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許多幼兒園的娃娃車過於老舊,增加幼童上下學風險。教育部於108年度啓動車價補助政策,109年度共汰換272輛、新購137輛,經費新臺幣1億4200萬元。

持續強化幼童安全,教育部從108學年度補助汰換將屆10年的娃娃車, 109年度共受理19個縣市提出汰換272輛及新購137輛,計409輛補助申請,總補助經費約1億4,200萬元。

國教署表示,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使用經過直轄市、縣(市)政府覈准的幼童專用車輛,且車齡不得超過出廠10年。爲加速汰換屆齡車輛及鼓勵幼兒園購置合格車輛接送幼兒上放學,109年已訂定補助要點,不論是汰換出廠年限將屆10年或是新購的幼童專用車每輛補助購車費用4成(約36萬)。

國教署說明,110年補助計劃已於1月中下旬函發各縣市據以辦理,凡有符合補助條件,各幼兒園可洽各縣市政府期限內提出申請

國教署強調,專用車載運對象爲自我保護能力較不足的幼兒,每一家公私立幼兒園都應確保車況良好並符合法規規定。藉由補助措施,得以主動檢視車齡及安全性,加速汰換屆齡車輛或新購合格車輛,同時持續促請各地方政府督導幼兒園使用合格車輛載運幼兒,也不定期前往幼兒園檢查車輛使用情形,及會同公路監理機關警察機關實施路邊臨檢,積極維護幼兒乘車與接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