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換老舊車輛可領減空污補助 申請期限延長至2026年
民衆汰換老舊車輛,在今年底前申請將減空污效益歸給環境部,將可獲得最高3萬元的減空污補助,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相關規定,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汰換老舊車輛,在今年底前申請將減空污效益歸給環境部,將可獲得最高3萬元的減空污補助,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相關規定,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並開放民衆汰換其他車種亦可申請補助,預計明年1月1日實施。
爲了促進老舊車輛淘汰,改善高污染車輛排放並提升空品,並配合環評空污排放增量底換媒合制度,環境部推動民衆汰換機車、小客貨車及大客貨車成電動或低污染車輛後的減量效益,歸屬給環境部,民衆依汰換車種可獲得1000、2000或3萬元的環境部減空污補助,或者參與媒合將減量效益歸給環評開發單位,開發單位將給予收購金。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9日說明,不論環境部或環評開發單位給予減空污補助或收購金,草案擬將申請期限從原本的今年底延長至2026年底,希望鼓勵更多人汰換老舊車輛。
他也指出,目前僅開放機車換電動機車、汽車換電動汽車申請補助或領收購金,草案放寬規定,未來機車換電動汽車、汽車換電動機車皆可,但民衆獲得金額就以汰換車種爲主,例如目前機車換電動機車,環境部減空污補助金額爲1000元,以後機車換電動汽車一樣是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