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

近日,爲規範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校外線上培訓活動(以下簡稱校外線上培訓),促進其持續健康有序發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了《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堅持育人爲本,推動校外線上培訓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斷提高培訓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適宜性;堅持依法規範,依法依規對校外線上培訓進行監管,促進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有序開展培訓業務;堅持協同治理,建立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採取“互聯網+監管”新模式,積極穩妥推進。

《實施意見》明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

《實施意見》提出三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實施備案審查制度。備案審查重點是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備案審查流程是: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取得ICP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後,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備案。二是開展排查整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制訂排查方案;排查監管的重點是內容健康時長適宜、師資合格信息安全、經營規範等方面情況;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並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於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健全監管機制。強化綜合治理,探索“互聯網+監管”機制,改進監管技術手段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明確教育、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職責分工;建立黑白名單,及時更新,實現動態監管;加強行業自律,提高培訓質量,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實施意見》強調,各地要統籌校外線下和線上培訓規範治理工作,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建立教育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公共服務,強化問責考覈,確保各項目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