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記點引民怨 陳建仁:應區分違規危險程度 通盤檢討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日針對交通違規記點檢討有相關裁示。(黃婉婷攝)
交通違規新制6月上路,計程車駕駛1年內違規記點滿12點就要吊扣駕照2個月,引發不滿,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要求全面檢討。行政院長陳建仁21日坦言有通盤檢討必要,應就各種違規樣態詳加區分出不同危險程度,從有效風險控管角度,全面檢視計點規定的合理性;交通部透露,檢討範圍將鎖定在此次新增的30個計點項目。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陳建仁說,今年上半年很多人說臺灣是「行人地獄」,政府爲迴應「還路於民」的社會期待,今年五月通過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立法院朝野也於六月加速修正道路管理處罰條例,讓新法與新政同步推動,當前各地交通與行人安全顯著改善,事故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逐月下降。
陳建仁認爲,但過去半年執法過程中,因部分配套措施尚未完備,加上新法剛上路,導致第一線執法人員負擔沉重,也陸續發現有影響民衆行車與工作權益失衡的現象,甚至造成許多民衆擔憂工作權被剝奪的不安和困擾,因此有必要即時調整,更周全合宜的迴應民衆心聲,交通部與內政部陸續採取微調,讓計點案件數合理下降七成多。
陳建仁說,新法實施將近半年,政府確保交通安全的目標和方向不變,但相關策略要與時俱進,相關計點規定是否合理妥善仍有通盤檢討必要,應就各種違規樣態詳加區分出不同危險程度,並從有效風險控管角度,全面檢視相關計點規定的合理性,以符比例原則,兼顧道安與人民權益。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補充指出,原先違規計點僅針對25個項目,新法上路後增加到55項,新增的30個項目會是後續檢討的重點,原則上會按照各款違規態樣,再依不同危害安全項目進行檢討,當前尚需觀察、分析相關道安情勢數據,在有效風險控管之下,盼施政更符合比例原則,兼顧行車安全與維持民衆駕駛權益。
林福山解釋,現行違規計點項目以往是在道路管理處罰條例中規範,新法修正後,授權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基準及細則中處理,未來檢討計點項目時,若有涉及修法,將以修訂裁罰細則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