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違停記點新制!貨車、小黃聯手陳抗 交通部迴應了

貨運工會等團體今日赴交通部抗議違規記點新制(鄭任南攝)

貨運工會等團體今日赴交通部抗議違規記點新制(鄭任南攝)

貨運工會等團體今日赴交通部抗議違規記點新制(鄭任南攝)

交通新制新增「違停記點」等規定並與吊扣駕照掛勾,引發運輸業不滿,今日赴交通部陳情抗議。此前交通部表示卸貨停車格不足的問題,「應該要求商家自備卸貨車格,以及可以向地方政府爭取增設卸貨車格」,被貨運工會痛批是推卸責任、講幹話;交通部今日則表示會找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分區邀集各地方政府、貨運物流業者公工會一同研商。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等多個運輸業團體、行人路權團體今日至交通部,抗議「違停記點」新制,並提出三項訴求。交通部表示,6月30日新修正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中,對於汽車駕駛人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或並排臨時停車等影響交通秩序及安全較大的情形,除了處以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但本次的修法是爲了呼應社會對加強保護行人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之期待,對於工會的訴求,交通部會審慎看待,也希望貨車駕駛共同守護道路交通的安全。」

交通部表示,針對工會提出的物流貨運裝卸貨有停車需求,相關的管理有因地制宜特性,可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來提供因地適足的商業物流上下貨臨時停車規劃,交通部將請公路總局及各區監理所分區邀集各地方政府會同在地貨運物流業者公工會,檢視轄區內貨運物流需求,妥爲規劃。

至於最後一點,有關工會在現場要求保障員工工作權及貨運公司應全面負責貨車司機的罰款,交通部表示,交通部是汽車貨運運輸業主管機關,會注意資方保障駕駛的權益;罰款部分因涉及運輸業者與員工間勞動條件約定事宜,其間若有不符規定情事,可提供給交通部或公路總局來轉請勞動主管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