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檢舉Uber將設獎金

公路總局認定,Uber無論是載客或新推出的運送美食,都是未申請經營汽車運輸業,卻都有汽車運輸業事實,明顯違法。

王國材表示,立委將提案修正公路法,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的罰金,將由新臺幣5萬元至15萬元,提高爲10萬元至2500萬元。

因目前監理人員取締Uber時,常以實搭乘方式取締,因採刷卡付費,往往搭了一次,就會被列爲拒絕往來戶。

王國材說,因執法有一定難度,公路法修法也將設舉獎金,盼能有更多檢舉人,不過,檢舉獎金細節仍在研擬中。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2年來裁罰Uber的金額,累計已超過新臺幣8000萬元。10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