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國籍航空需揭露「罷工投票」訊息 違者最高罰300萬
▲國籍航空近來發生多起罷工,交通部修法要求國籍航空需在罷工投票階段時,就揭露相關資訊。(圖/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近年國籍航空華航、長榮接連發生勞資爭議,釀罷工事件,衆多旅客權益受損。交通部5日公告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35條之5,若再遇勞資爭議事件,從勞方舉行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到開始罷工3階段訊息,國籍航空都必須在官網上揭露消息。違者將依民航法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依法將開罰新臺幣60萬到300萬元。
有鑑於國內航空勞資爭議不斷,爲讓旅客更瞭解航空公司發生勞資爭議進程及所提供之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交通部修法要求國籍航空在勞方舉行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及開始罷工等3個勞資爭議進程發生時,應於公司網站或以其他適當管道揭露相關資訊。
▲新法上路後,航空公司需揭露勞方罷工投票開始日期及結束日期,也需公告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圖/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第一階段,勞方舉行罷工投票時,航空公司需揭露勞方罷工投票開始日期及結束日期,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也應包含旅客諮詢協助管道(含電話、電子郵件聯絡信箱、聯絡地址、線上即時諮詢平臺資訊)及服務時間,以及航班異動之處理原則(如:航班異動時之通知方式等)。
第二階段,在勞方取得罷工權後,需在官網揭露勞方取得罷工權日期,也要提供航班異動資訊之公佈方式,以及航班異動資訊之通知旅客方式,還有對於如因航班異動而受影響之已訂位旅客之安排及協助事項。
▲罷工行動開始後,航空公司需設置專區說明航班異動、旅客相關權益保障措施。(圖/記者賴文萱攝)
第三階段,在勞方開始罷工時,航空公司需設置專區,並在旅客訂票過程中揭露航班異動資訊、海外旅客諮詢管道及協助事項、受影響旅客權益保障措施(包含:對象與條件、項目、金額及申請方式等)。在罷工結束後,也得視情調整揭露資訊內容。
交通部指出,新法上路後,若國籍航空業者未依規定揭露相關訊息,將依《民航法》第57條要求限期改善,若限期未改,依《民航法》第112條開罰60萬元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