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舜天被“ST”:12年間虛增營業收入逾百億元,收千萬罰單

根據7月5日晚間的公告,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600287,江蘇舜天)今日停牌。從7月9日開始,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A股簡稱爲ST舜天。

江蘇舜天稱,近期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並被罰款1000萬元。同時,董事長高鬆等人也被罰。江蘇舜天及公司時任高管合計被罰1430萬元。

江蘇舜天是江蘇國資實際控制的企業,2000年9月登陸A股市場。2003年年報顯示,江蘇舜天的主營業務是服裝貿易和新型特色市場業務。“舜天”商標先後被評爲南京市和江蘇省著名商標。公司控股股東江蘇舜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擁有公司51.16%的股權。2000年1月7日,舜天集團涉足足球領域,成立江蘇舜天足球俱樂部。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江蘇舜天2009年至2021年財報存在虛假記載問題。江蘇舜天通過參與通訊器材內貿虛假自循環業務,在2009年至2021年財報中虛增營業收入103.33億元,虛增營業成本93.9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9.34億元。

爲專網通信案子案

本案系曾轟動資本市場的“專網通信案”的子案件。

2021年,在上海電氣(601727)披露子公司“專網通信”業務爆雷,牽扯出了A股10多家上市公司的一系列相同業務爆雷事件,涉案金額達千億元。

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處罰陸續落地。7月5日晚間,江蘇舜天和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309,*ST中利)均披露受到了證監會的處罰,原因均爲“專網通信”業務,*ST中利及時任高管合計被罰3050萬元。

經過調查,監管部門確認,江蘇舜天參與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情況2009年起,公司與隋田力洽談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即隋田力組織開展的自循環業務,公司內部稱通訊器材內貿業務)。公司與上游供應商以及下游客戶的業務洽談、合同簽訂、發票流轉、資金收付、貨物驗收等環節主要由公司業務人員與隋田力方人員對接,且合同模板、產品、型號、購銷價格、物流等由隋田力一方提供。公司向隋田力催要通信器材業務尾款,隋田力控制的公司爲通訊器材業務貨款提供擔保、支付尾款。公司參與的專網通信業務中曾出現上下游企業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體控制的情況,隋田力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同一公司既作爲公司供應商又作爲客戶交替出現。

監管部門認爲,江蘇舜天參與的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實質是合同、資金、票據流轉構成閉環的虛假自循環業務,無商業實質,不應確認相應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公司在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中墊資(少部分業務作爲通道),不承擔產品風險,根據墊資規模和期限獲取利潤。公司知悉其在專網通信業務中的墊資作用,且應當知悉其開展的專網通信業務是虛假自循環業務。

證監會決定對江蘇舜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高鬆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總經理的桂生春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王重人、李焱、趙凡等公司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此外,高鬆被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江蘇舜天在申辯材料和聽證過程中曾提出五點申辯意見,自辯是隋田力專網通信騙局的受害者,請求免於處罰。證監會對江蘇舜天的申辯意見一一駁斥,決定不予採納。

同日晚間,*ST中利也發佈處罰公告。公告顯示,2016年至2019年期間,*ST中利通過控股子公司江蘇中利電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中利電子)開展生產型專網通信業務。爲做大業務規模,2016年起,*ST中利本部開展了包括生產型和貿易型在內的專網通信業務。

監管部門查明,*ST中利及其子公司中利電子開展的專網通信業務,或上下游公司由隋田力直接或間接控制,或上下游公司的專網通信業務由隋田力直接控制。專網通信業務合同制定、簽訂、履行等全過程均由隋田力主導,且*ST中利主要與隋田力溝通協調。

*ST中利及中利電子專網通信業務的合同流、實物流形成閉環,業務資金流形成閉環。*ST中利、中利電子是隋田力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中的一環,承擔的是有賬期的墊資方角色。

監管部門確認,2016年至2020年,*ST中利合計虛增營業收入79.59億元,合計虛增利潤總額16.79億元。

此外,因實控人王柏興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和違規擔保問題,證監會決定對*ST中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王柏興等6人分別給予警告,併合計處以2250萬元罰款。

一日三家公司收罰單

當天接罰單的不止以上兩家。同是7月5日晚間,深圳市特發信息股份有限公司(000070,特發信息,ST特信)公告,公司及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監管部門認爲,ST特信存在通過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虛增或虛減營業成本和利潤等違法事實。

由於ST特信子公司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特發東智)財務造假,導致特發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潤總額分別虛增1,039.33萬元、9,173.46萬元、5,624.61萬元、1,162.92萬元,2019年度利潤總額虛減2,108.06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爲8.17%、34.74%、16.58%、3.29%、5.33%。

證監會深圳監管局決定對ST特信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蔣勤儉、陳傳榮、易宗湘等人給予警告,並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同時,對蔣勤儉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傳榮採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易宗湘採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