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提案 返還威權沒收財產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見圖)12日針對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明定人民在威權統治時期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還辦法,遭外界聯想是爲北市長選舉佈局,受訪表示提案與選舉無關,面對歷史,還原真相,臺灣才能邁向和解。(趙雙傑攝)
藍委蔣萬安提出《威權統治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草案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法替政治受難者發聲,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修正名稱爲《威權統治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覆條例》,適用時間範圍比照《促轉條例》,涵蓋兩蔣時代,遭外界解讀提前爲2022年臺北市長佈局。蔣萬安說,提案與選舉無關,而是就事論事,延續過去支持平復司法判決的立場,希望完備法制面,讓政府儘快返還受難者遭沒收的財產。
蔣萬安的提案,獲包括黨主席江啓臣在內的15位青壯派藍委連署,由於該提案意味承認蔣萬安祖父蔣經國及曾祖父蔣中正在臺灣是「威權統治」,在藍營掀起討論。立法院已將該草案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
江啓臣昨表示,尊重立委提案,國民黨願意面對歷史,甚至願意檢討錯誤,蔣萬安對很多法案都很認真討論,不是隻提出這一個法案,未來立法院審查時可以開放討論。
蔣萬安表示,3年前立法院審議《促轉條例》時,他唯一投下贊成票的,就是《促轉條例》第6條攸關平復司法判決的規定,促轉會近來陸續撤銷受難者的有罪判決後,政府應同時返還受難者遭到沒收的財產,但遲遲未見政府有任何動作。
蔣萬安說,許多受難者和家屬年事已高,且逐漸凋零中,高齡90歲的臺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長蔡寬裕,曾在2017年拜訪他,他知道受難者在跟時間賽跑,財產返還有其急迫性,因此提案修法,讓法制更加完備,希望行政機關快提版本,儘快迴應受難者和家屬的期待,而不是隻做半套。
受難者凋零 政府遲無動作
蔣萬安的修法提案中,將適用範圍從戒嚴時期,改成威權統治時期,涵蓋兩蔣時代。蔣萬安說,《促轉條例》明訂威權統治時期爲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修法改成威權時期,是與《促轉條例》一致。
修法除了主張返還威權統治時期人民受侵奪的財產外,並參酌德國法制及國際實例,將回復適用判決罪名,擴充至《懲治叛亂條例》及《檢肅匪諜條例》,另也考量《國家安全法》限制解嚴後有罪判決的上訴,以及再審程序恐有新證據取得等現實上的困難,納入「領有總統回覆名譽證書」者得提出申請,且不限於受難者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