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女友半裸睡..想強脫她內褲硬上 男稱「衣着完整」判1年7月

女友男友提告。(圖/資料照/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吳姓男子去年(2016)到女友開的檳榔攤,要和朋友協調糾紛,期間卻在後方房間看見女友上半身裸體下半身只穿一條內褲睡覺,想要和對方求歡,硬要脫對方內褲,對方不斷反抗腳踹才作罷,女友因此提告性侵,臺中地院日前一審判刑1年7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和女友原本是多年朋友關係,女友先前和別的男子結婚後離婚,後來2人才在一起,他去年到女友開的檳榔攤和友人協調糾紛,期間見到對方在檳榔攤後方的房間睡覺,上半身裸體、下半身只穿內褲,想和對方發生關係,竟將人強壓在牀上,並要脫下內褲,還把頭埋進對方胯下

吳男女友不斷反抗,並用腳踹後才罷手,因此氣得提告。吳姓男子供稱,「並沒有想要性交,當時衣着也都完整。」不過法官認爲,他的行爲已經傷害女友的身心健康,加上監視器畫面影像證明他犯行明確,卻還不認錯,因此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嫌,判刑1年7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和緩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