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喜事 違法打工印女投案

62歲印尼婦人持假護照探親名義來臺非法打工,爲趕回家鄉參加女兒婚禮主動投案,但因觸犯刑法,今天遭移送法辦

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苗栗專勤隊今天表示,這名印尼婦人昨天主動到隊部投案,辦案人員覈對資料發現她在民國98年持僞造護照非法入境,且逾期停留時間已近5年。

苗栗縣專勤隊調查,印尼婦人曾在民國97年底因逾期停留遭遣返,並管制入境3年,但管制期限未滿,她又以印尼盾700萬元(約新臺幣2萬餘元)代價購買僞造護照,以探親名義來臺非法打工。

印尼婦人起初辯稱是「換過名字」,但前後護照上的出生日期不同,且經比對當時留下的指紋資料,讓婦人啞口無言。

婦人供稱,因早年在臺灣打工獲利,爲了賺錢才持假護照再次入境非法打工,這次是因爲家鄉女兒即將結婚,爲趕回印尼參加女兒婚禮,才主動投案。

苗栗縣專勤隊表示,婦人除觸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外,還涉犯刑法「行使僞造文書」罪,全案今天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10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