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網事】國家網信辦:打造有利於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的法治環境

(原標題:【法治網事】國家網信辦:打造有利於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的法治環境)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6月18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何春中)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王崧今天在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近年來,人工智能概念比較熱,也使得人工智能法治成爲網絡法治的一個新內容,在推進人工智能法治的過程中,國家網信辦注重發展和安全並重,注重專門性立法和綜合性立法相結合,推動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

王崧說,在人工智能法治建設方面,網信部門緊緊圍繞依法治理的思路來開展工作,打造有利於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的法治環境。近年來,國家網信辦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制定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算法推薦等專門性立法。2023年7月,中國率先制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人工智能的發展進行促進和規範。

王崧介紹說,總結中國網絡法治三十年的建設經驗,加強包括人工智能在內的新技術、新應用法治建設,首先要堅持立足中國國情。立足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網民數量最多的基本國情,針對網民規模巨大、應用場景豐富的實際情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新技術、新應用發展治理難題。

其次要堅持把握技術發展規律。着眼於新技術、新應用的發展規律和未來趨勢,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例如,爲了遏制“換臉”、“變聲”等深度僞造帶來的危害,相關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應用標識制度,幫助網民分辨真假、防止上當受騙。

再次要堅持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法治建設的目的是促進新技術、新應用的健康有序發展。例如,在人工智能相關立法中,鮮明地提出“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發展創造了條件,也很好地統籌了發展和安全的關係。

最後要堅持繼承和創新並重。推進新技術、新應用法治,不僅要注重吸取網絡法治建設的歷史經驗,還需要推進理念、制度、方式等的全方位創新,推動傳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