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發展5G、物聯網研發技術 NCC導入「商業驗證」機制

▲5G時代來臨後,人類生活將有重大改變。(圖/記者洪聖壹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因應未來5G和物聯網發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2日)通過「學術教育或專爲網路研發實驗目的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預告修正草案。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此次修正最主要是導入「商業驗證」(PoB)機制,允許「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在符合保障參與實驗用戶權益特定條件下就商業驗證之電信服務進行收費。本次修法辦理草案預告60日,並徵詢各界意見

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這次通過「學術教育或專爲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預告修正草案,是因應國內5G、物聯網(IoT)等新興科技、創新ICT應用與商業模式探索的需求,修正重點包括:

一、在技術研發、產品發展或服務應用創新的過程中,基於鼓勵部分規模較小或現行經營電信事業、資通訊研發製造的業者進行創新驗證的需求,再次放寬現行申請人資格規定及取消單一實驗設置案的實驗人數限制,賦予實驗研發更大的彈性空間

二、5G發展將大幅精進現行通訊技術與性能,引爆IoT等多樣性應用與服務,針對日後政府因應外界前置作業佈局之需求所設置實驗專區,因是類特定實驗區域所使用特定實驗頻率業經協調確認,相應適度簡化日後於此專區進行實驗的管理機制,例如簡化電臺審驗程序,加速申設作業規定等。

三、導入外界所謂評估新商業模式的「商業驗證」(Proof of Business,PoB)機制,將現行「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二分爲「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及「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允許後者在符合保障參與實驗用戶之權益等特定條件下就商業驗證之電信服務進行收費,並建立相關管理配套措施,以營造有利電信實驗研發的法遵環境,提供潛在多方利益相關者進入市場

翁柏宗強調,本次修法可介接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的「電信管理法草案」中有關鼓勵創新實驗,以及透過登記爲電信事業後可向他電信事業承租頻率進行創新服務商轉的立法方向。同時有助政府觀察從物聯網到5G時代所衍生各頻段的各種服務運用型態,以及有別於過往釋照方式,未來「電信管理法」通過後,將研議可能的短、中、長期各種多元化釋照方式。

翁柏宗說,本次修法將辦理草案預告60日,並徵詢各界意見。

▼5G可應用於同步操控機器人、車聯網等。(圖/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