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執法和宣導 新加坡研擬增加電子煙相關刑罰

爲加強執法和宣導,新加坡衛生部正評估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爲的刑罰。(中新社)

爲加強執法和宣導,新加坡衛生部正評估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爲的刑罰。

據新加坡媒體《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Rahayu Mahzam)6日在星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衛生部開支預算時說,除了加強執法和宣導,新加坡衛生部正評估菸草(廣告與銷售控制)的法令下,電子煙相關違法行爲的刑罰。

目前,根據新加坡菸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擁有、吸食或購買電子煙最高可處以2000新元(約4.7萬元新臺幣)的罰款。

新加坡法令規定,進口、分銷、銷售或許諾銷售電子煙及其組件也屬於犯罪行爲。初犯者可判罰款最多1萬新元,或監禁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判罰款最多2萬新元,或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所有違禁菸草物品也將被扣押並沒收。

在電子煙的銷售和供應方面,新加坡衛生部和衛生科學局正在與通訊及新聞部,以及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合作,以加強該國對在線電子煙銷售和廣告的檢測和刪除。拉哈尤也指出,衛科局也將與國家環境局和國家公園局攜手,加強對在公共場所擁有並吸食電子煙的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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