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電信費又涉及綁架案 7旬翁遭假檢警詐騙115萬
警方公佈假檢警詐騙手法,提醒民衆切勿輕信其話術。(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臺中一名7旬老翁,上月底接到自稱電信公司語音來電,聲稱他積欠電信費未繳納,若不繳清將進行停話,緊接着自稱165反詐騙專線警官來電,告知李翁共欠3萬元話費,並涉及一起綁架案,歹徒利用他的帳戶領走贖金270萬元,且被害人至今未獲救,案件已移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審理,要他當天下午出庭。
李翁接着又接到自稱黃檢察官來電,聲稱案件需人保或物保,物保要30萬元,若有定存須領出交由金管會「監管」,待案件偵審後匯回,並要求至附近超商收取「臺北地檢署公整科收據」傳真,心急如焚的李翁依對方指示,陸續匯款115萬元到對方指定帳戶,並向行員聲稱匯款是爲了還之前向朋友借的醫療費用。直到前幾天李翁又接到假檢察官來電,要求他拿房屋所有權狀貸款200萬元,李翁纔拿着相關資料到派出所詢問,才知道遇到假檢警詐騙。
南部另一名7旬鍾姓婦人,日前接到銀行來電錶示要談保險理賠事宜,並聲稱她的帳戶遭凍結,接着有一名自稱臺北地檢署黃檢察官來電,指鍾婦須繳一筆「資金控款」,才能解除涉及的刑案,鍾婦遂立刻匯款48萬元到指定帳戶,匯完又到超商收取假檢察官傳真的「臺北市地檢署監款科收據」,直到後來撥打地檢署電話確認,鍾婦才驚覺遇上詐騙。
警方提醒,詐騙集團以假冒公務機構詐騙會有3階段詐騙話術陷阱:
1、 先假冒公務部門、電信公司或健保局人員,聲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健保卡濫用遭停卡及申辦電信並欠繳電話費。
2、 轉接給假警察,聲稱涉及刑案、人頭帳戶、詐欺共犯等,且偵查不公開要求當事人不得透露。
3、 再轉接假檢察官、法官,謊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資金控款」、「監管帳戶」。
4、 要求到超商收取地檢署「監款科」「公整科」等傳真收據。
刑事局呼籲,檢警不會監管任何人的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民衆聽到「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證物款項」、「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就是詐騙。積欠健保、電信費用會以紙本通知繳費,檢警更不可能用電話做筆錄及傳真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