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景天吸金5億 董事長翁𪸩傑判18年、李易翰20年

紅景天吸金董座判18年。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紅景天飲料連鎖店涉惡性倒閉,招攬投資飲料實體分店及購買未上市股票吸金5億多元,共有5000多人受害,臺中地方法院27日判處董事長翁𪸩傑18年徒刑雲端顧問公司李易翰20年徒刑,其餘被告分處6月至1年5月不得徒刑。

判決書指出,翁𪸩傑(42歲,下圖)、李易翰及謝姓男子、李姓女子等人在民國99年1月成立紅景天公司,經營集團實體店面,另設雲端管理公司以「入股合營方式,招攬投資「紅景天飲料店」、「大紅花素食百匯」等集團分店,或購買未上市股票。

紅景天公司於各地成立分部行號,僱用業務人員招攬民衆投資集團實體分店,須以現金繳交作爲展店裝潢及生財設備;購買未上市股票,每股投資金額5萬至6萬元,翁男等人在吸收大批民衆投資加盟飲料店後,再涉違反公司法設立華夏等10多家公司,對外宣稱分別經營漢方飲料公司、有機農場西點麪包公司、投資大陸飲料及幼兒教育等業務,吸引民衆認購未上市股票。

紅景天公司成立之初資本額僅100萬元,但在短短的3年間,陸續辦理多次增資,資本額快速激增到3億8600多萬元,全盛時期全臺有130多家分店,除了虛僞增資騙錢,又積極打廣告拉攏投資人加開連鎖店及加盟。

翁𪸩傑及謝姓總顧問兩人在99年至101年間,將投資紅景天實體分店面款項,透過不知情會計人員提款、金融小額提款、轉匯人頭帳戶及逐次匯入「紅翻天」、「喜洋洋」等公司帳戶等方式,逐次以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等金額,大批移走侵佔紅景天財務高達1億9500多萬元。已婚的翁男還以3名女友女兒名義,購買臺中市華美西街瀋陽路和福科路3棟價值千萬元的房子

被害投資人出面指控,投資加盟開設分店,繳交入股股款後,卻未實際開店,經清查有39家分店,紅景天涉惡性倒閉,檢警在102年前往翁男等人住處搜索偵辦,清查有5000人受害,投資金額從5萬多元到上千萬元不等。

法官認爲,翁男及李男爲圖私利,各自利用掌控公司帳戶的機會,侵佔業務上所持有公司財務,中飽私囊後,致公司財務困難經營不善而宣告倒閉,衆多投資人投入購買股票的款項也化爲烏有,2人所爲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損害衆多投資人的權益,所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侵佔等罪分別判處翁男18年有期徒刑、李男20年有期徒刑,其餘5人分處1年5月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