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通緝犯出拳重擊警下體恐致「蛋裂」 法院判決出爐

基隆警局第四分局中華路分駐所林姓警員日前巡邏時,盤查李男發現爲通緝犯過程中李男竟朝林姓警員下體出拳,導致林員陰莖挫傷等傷害,遭判有期徒刑3月。(陳彩玲攝)

基隆市警局第四分局中華路分駐所林姓警員日前在巡邏時,攔查李姓男子,發現其爲通緝犯,不料李男竟趁蹲下時,朝林姓警員的下體出拳,導致林員陰莖挫傷、左側陰囊腫脹等傷害,林員在等待支援之際,還邊強忍傷痛將李男逮捕歸案,才前往醫院就醫,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據瞭解,李男在2018年曾因妨害公務,遭判2個月有期徒刑,但未記取教訓,再次對公務員施暴,今次在警方偵辦時,李男否認動手,還辯稱是林員壓到他的腳,被誤以爲要逃跑,遭受壓制時他根本無法動彈

經檢警調查得知,林員盤查發現李男爲通緝犯時,要求他蹲下,在請求支援期間,李男乘其不備,揮起右拳朝林員下體出手,導致林員陰莖挫傷、左側陰囊腫脹及瘀血5公分、左側睾丸周圍血腫龜頭瘀血1公分等傷害,直到2名警員到場支援後,合力將李男逮補,才前往就醫。

法官認爲,李男曾因妨害公務送辦,至今未記取教訓,藐視公權力,但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且與林員達成和解並當庭賠償,林員也已撤回傷害告訴,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李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