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不能賣散裝了?沒用「一次性包材」開罰3~15萬元

▲未來業者將不能再賣散裝雞蛋。(圖/東森新聞,本報資料照)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能再賣散裝雞蛋了?農委會103年24日公告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包材」,法令緩衝期至今日爲止,明(24日)起正式上路傳統販售散裝雞蛋的菜市場雜貨店若未使用一次性包材來盛裝,將可罰3至15萬元。

鑑於蛋雞爲103年禽流感異常抗體比率最高的禽種,爲了做好防疫,農委會防檢局103年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增加「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之條文,2年後上路,明天起將實施新法

不過據農委會統計,市面上雜貨店、菜市場、早餐店等業務通路大多仍以傳統的大型塑膠箱盛裝雞蛋,沒有使用一次性包材。對此,防檢局指出,法令上路後不會立即開罰,稽查初期會先勸導、限期改善;若複查時,業者仍未換一次性包材,就會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開罰,罰鍰金額爲3萬元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