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在家附近發生車禍 連人帶車甩飛對向車道送醫不治
▲黃姓男子在家附近發生車禍,連人帶車甩到對向車道,經送醫後還是宣告不治。(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苗栗縣頭份市1名黃姓男子(26歲),25日上午7時許,騎車行經臺13線頭份路段時,不慎與對向行駛而來的小客車駕駛呂男(47歲)發生碰撞,黃男連人帶車被撞飛,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搶救,還是因傷重不治,至於詳細車禍原因,正由警方調查中。
頭份消防分隊表示,25日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指臺13線尖豐公路上,有機車與轎車對撞事故,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機車被撞飛到對向車道,人則是躺在內側車道,血流不止當場失去呼吸和心跳,救護人員立即把傷患擡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但還是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車禍現場血跡斑斑,物品散落一地,機車也因衝撞力道強大而撞飛到對向車道。(圖/記者黃孟珍攝)
據附近民衆表示,當時正值上班時間,忽然就聽到很大「碰」的一聲,趕緊衝出來,就看到機車騎士倒臥在馬路上還不停抽蓄,並馬上通報救護車前來處理。據民衆說,這名騎士是住在旁邊的鄰居,平常都會到附近早餐店吃麪,會發生這樣的事,實在令人遺憾。
肇事的呂姓駕駛表示,機車騎士違規逆向超車,看到時就趕快把車偏過去,當車偏過去的時候就已經來不及了。但機車被撞擊部位爲後側,和肇事駕駛說法,顯然出現落差,至於詳細肇事原因,還待釐清之中。
事發之後,警方僅以「偵查不公開」理由,拒絕透露任何車禍原因,第一時間也阻止記者拍攝,並強調「法院規定不能拍攝、不能上傳臉書」,這樣的處理方式不禁讓民衆質疑警方執法的公正性,更讓受害者家屬錯失第一時間找尋跡證最重要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