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廠空污防制設備 南市環保局2017年開罰84件
▲臺南市環保局維護空氣品質,派稽查人員持續針對高污染、異常排放及屢遭檢舉的工廠採取「勤查重罰」。(圖/環保局提供)
臺南市環保局,持續針對高污染、異常排放及屢遭檢舉的工廠採取「勤查重罰」,今年共查獲84件違反空污法案件,在許可防制空污設備操作及維護的稽查結果,有25件違規案件,系因爲未依環保局覈定的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設備操作或紀錄,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有875家工廠領有空汚操作許可證,環保局每年針對稽覈業者的原物料使用量、燃料使用量、產品量、工廠製程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等項目,確認工廠在合理的條件下進行操作,以維持有效防制空氣污染物。
環保局統計,在25件許可操作上有違規案件中,主要有水洗塔、袋式集塵器件等空污防制設備,因設備故障、未開機或加藥量不足,導致設備無法正常運操作。另外因防制設備的監測設施,包括壓力錶壓降或水洗塔洗滌水PH值未在許可覈定範圍內,導致未達應有防制效率,則未依規定記錄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均依違反空污法開罰。
環保局呼籲業者,將防制設備視爲生產製程重要的一環,確實維護保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相關監測設施,定期更換耗材,維持應有的處理效率,才能減少排放空氣汚染物。值此秋冬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環保局已採取「勤查重罰」作爲,遏阻污染排放,一經查獲將視情節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籲請業者落實防制設備操作維護,避免造成空氣污染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