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7營收捐NGO恐違陸新規

紅色iPhone 7甫上市,在中國大陸卻面臨違法銷售爭議原因是這型號手機部分營收作爲海外公益團體的捐款,可能涉及違反大陸今年開始實施的境外非政府(NGO)組織管理法。

蘋果(Apple)公司日前發售紅色iPhone 7,但在中國大陸的官網上,只強調這款手機以紅色呈現,並不像香港美國官網那樣,把Product Red在標題凸顯。

宣傳文案中也未說明,購買此款手機將有一定比例的銷售利潤捐給聯合國下的全球對抗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基金會。

Product Red是由愛爾蘭樂隊主唱波諾(Bono)2006年創立的慈善機構宗旨是幫助聯合國下的基金籌款,透過與全球知名品牌合作,開發相關Red產品,將產品銷售所得的部分利潤捐贈到此基金中。

陸媒公益時報報導,大陸今年元旦起實施「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其中規定境外NGO「在中國大陸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其代表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進行募捐」。

報導引用一些律師的看法說,蘋果的慈善行銷作法已經違法,但這項法律只能規範境外NGO,可能無法約束企業

華南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褚鎣認爲,Product Red作爲境外NGO已經參與到了營利性活動當中,違反了大陸相關法律規定。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即使Product Red在大陸不是直接從事營利性活動,也是完整的募捐,而這就違反了上述法規。但蘋果如果銷售過程中不涉及與海外NGO合作,而是在後期以自身名義慈善捐款,就沒有問題

根據蘋果產品相關新聞網站MacRumors報導,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在迴應在大陸銷售的紅色iPhone 7是否會捐助防治愛滋病時說,「我們在全球每個國家銷售的每一部iPhone 7和iPhone 7 Plus都會給全球基金捐款。」

褚鎣認爲,蘋果「只做不說」的行爲在大陸仍是違法,因爲即使沒有宣傳,但蘋果慈善行銷的本質沒有改變。

大陸這套對境外NGO的法規未實施就引起關注,實施後也有許多NGO表示無所適從。

關於境外NGO不得在大陸境內募捐和發展會員的規定,有專家認爲,這是爲了限制境外組織在大陸的發展,避免它們影響力太大,因此要把金錢人力資源「留給」本土組織。10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