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EA被抓到賣過期霜淇淋 不願付500元損害賠償
▲臺中IKEA被抓到用過期奶漿製造霜淇淋,但只願意退錢及支付3倍懲罰性違約金。(圖/資料照)
臺中宜家家居(IKEA)10月中被衛生局查獲使用過期奶漿製造霜淇淋,當時IKEA雖同意對當天在臺中店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退費,並支付3倍的懲罰性違約金,但現在卻不願意提供食安法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消保官表示,身爲跨國企業卻只願支付基本的退貨責任,將協助民衆進行團體訴訟。
臺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衛生局接獲檢舉後,隨即在10月19日就抓到業者將過期奶漿製成霜淇淋來販售,明顯非偶發性疏失,業者也同意退還當天購買霜淇淋的消費者每支10元的價格,以及付3倍的懲罰性違約金,但拒絕支付《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500元至3萬元金額的損害賠償責任。
康馨壬表示,儘管多次與業者溝通,對方仍然只願意退款以及付3倍違約金,「身爲跨國企業卻吝於提供500元的損害賠償,實在深感遺憾」,政府將對業者依食安法等相關法規進行處分;若消費者對賠償不滿意,可向市府投訴,人數如達20人則會協助進行團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