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翻合約!菜鳥投資客慘套 預售換約期限、對象恐設限

▲近期有不少買預售屋的人想轉賣,但賣出後的換約常常被忽略。(圖/記者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房地合一2.0將於7月上路,有不少買預售屋的民衆急着在這之前將房子賣掉,以免被課更高的稅率,不過除了要找到買家之外,預售屋轉手還得進行「換約」的動作,而且換約其實有最後期限,錯過就無法換約,另外換約也有手續費,這都是想投資房產的人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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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開始房地合一2.0新制就要上路,因此近期有不少投資預售屋的人紛紛把物件釋出,希望趕在7月前完成交易,以免新制上路之後投資獲利被課45%的重稅

不過如果是非專業的投資客,可能不知道預售屋轉賣之後,還得要到建商那邊「換約」,也就是正式告知建商房子已經轉手給他人,名字要改登記買方

換約這件事涉及到的還有期限問題,上揚國際建築團隊營業四處總經理施棟瀝表示,基本上換約的期限是在房子對保之前就要完成,因此也可以說房子對保就是換約的最後期限,因爲對保後緊接着就是辦理貸款交屋,爲避免後面的手續因此延宕,所以纔會把對保設爲換約的最後期限。

▲預售屋換約期限常設在對保之前,以免後面的手續延誤。(圖/記者陳建宇攝)

不過也有的建商換約期限設得比較早,在完工前半年就不準換約,甚至也有建商不允許買方換屋高雄市房屋市場調查協會理事長廖致傑表示,部分建商不希望自家產品吸引太多投資客,因此就會規定不準換約,不過一般來說都會在一開始就告知客戶,避免後續衍生出糾紛。而有的建商則是僅接受1~3等親可換約,若3等親以外的人要接手則不行。

高雄市房屋市場調查協會榮譽理事長蘇永仁表示,不允許換約有時也會造成糾紛,畢竟定型化契約內並無禁止換約,因此設下期限是較好的處理方式。此外,換約也要付手續費,施棟瀝指出,一般來說換約的手續費是當初購屋總價的千分之1,但這筆手續費也未必會收,有些建商規定若換約對象三等親內就不需要付手續費,消費者在購屋前都要先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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