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歸自由 臺中街頭藝人採登記制

臺中街頭藝人申請以往採用考照制,今年開始將改採登記制,許多街頭藝人大秀身手考證照的景象未來將不復見。(文化局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臺中市街頭藝人認證未來將不必再考試。爲讓街頭藝術更自由與豐富,且根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的判決、認爲街頭藝人審查違憲情形,臺中市文化局宣佈今年起街頭藝人改採「登記制」,有興趣從事此行業者只需檢附相關文件、上網登錄,審查通過即可領證

考照秀才藝將不復見

近年臺中市街頭藝人考照多在臺中公園場地舉辦,每每吸引近千組表演者參加,參與選拔的藝人們無不施展渾身解數,跳舞、歌唱或秀出各項特殊技能,吸引民衆觀賞,但今年開始,這樣的場景將不復見。

文化局表示,街頭藝人甄選堪稱年度盛事,2019年共有1065組表演者報名申請,場面熱絡,去年則因疫情關係停辦,但疫情較穩定後,文化局也分區舉辦5場次小型街頭藝人證登記研習制說明會,對於街頭藝人發證改採登記制,包括市民、藝人及開放場所管理人都達到一定共識

文化局指出,決定終止舉辦10多年的考照制度,除希望藉由更多元的街頭藝術發展豐富臺中各角落、讓藝術更自由化,另個原因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出爐,認定街頭藝人考照制有侵害藝術自由、職業自由等情況,包括臺北、新北縣市今年起也都改採登記制。

線上審查後即可領證

文化局強調,今年預計從4月6日起開放有興趣從事街頭藝術者線上登記報名,只要設籍臺中市、年滿18歲者都能申請,申請者只須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藝術能力證明,審覈通過即發證,未來可在臺中市公告展演的83處場地演出。

目前全臺中市共有2428組街頭藝人領有街頭藝人表演證,其中1928組爲個人、500組爲團體。文化局坦言,改採登記制後,領證人數預計將會成長,文化局將協調各場地管理單位釋出更多表演空間,讓有志投入街頭藝術表演者都能盡情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