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芳彥身亡】名列頭號通緝犯 黃芳彥仍有13年通緝時效

名列法務部頭號通緝犯黃芳彥仍有13年通緝時效。(本報系資料照片

涉及扁案洗錢的前新光醫院院長黃芳彥在美舉槍輕生,臺北地檢署接收到美方司法文書後纔會確認黃已死亡,並給予不起訴處分,但是在正式宣告前,黃芳彥仍還有13年的通緝時效。

法務部特偵組在2017年裁撤後,遺留21件敏感案件全移交臺北、臺中、臺南3地檢署偵辦,其中,首位遭特偵組發佈通緝令的「頭號通緝犯」黃芳彥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遭查扣上億元的75件珠寶、裸鑽均將移交北檢處理、保管。黃芳彥從2009年3月18日起遭到通緝,時效至2034年1月22日,目前還有13年的通緝時效。

目前北檢偵查中的通緝、司法互助案中,最受矚目的是「特偵緝字1號」 黃芳彥通緝案,黃堪稱是「頭號通緝犯」,主要是當年涉嫌協助吳淑珍處理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鉅款,也幫吳以6000萬買寶徠豪宅。2008年黃離境赴美。

2009年1月23日,黃親自從洛杉磯致電特偵組,供認幫吳藏匿一批珠寶,特偵組搜索黃住處,在其西裝口袋找到75件珠寶,包括6款名錶、11顆裸鑽、58件珠寶,經鑑定裸鑽價值4700多萬,珠寶價值5500多萬元。

經過多次聯繫,黃芳彥仍不願返臺應訊,因此特偵組2009年3月18日通緝黃,時效至2034年1月22日。

原本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查扣的75件裸鑽、珠寶,特偵組原藏放在前發言人 陳雲南辦公室保險箱,2009年9月特偵組遷至國防部文化園區,才以最高檢名義、前檢察總長陳聰明爲代表人,向臺銀租保管箱藏放。後來移交北檢偵辦後,這批珠寶均以北檢檢察長名義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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