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米/鍾明軒適合當網紅 但不適合當上班族

鍾明軒不爽配《鬼滅》臨時被換掉。(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 黃大米/專欄作家

我先說一下我的偏好,我是鍾明軒的粉絲,看着他因爲配音事件槓上木棉花公司,我的想法是,「能有這種氣魄的人,很適合當網紅,但不適合當上班族。」

因爲「上班」就是讓人生穿上了制服,越小咖越要守規矩,越大咖越能特權,但再有特權,也得守一些常規

因此很會當上班族的人,面目比較模糊,個人特色比較不明顯,因爲上班就不能盡情當自己,上班就是要合羣

但當網紅的特性,則跟上班族恰恰相反,他必須有個人特色、顯明的性格、獨特的見解,連語彙都得離經叛道,或者用詞新鮮,一句「幹」跟「三小」,可能比華麗形容詞更吸引人。

上班族喜歡息事寧人,網紅要能不畏戰、不怯戰,最好還能引戰。

因此,如果你的孩子,很有個性,很不一樣,請不要勉強他穿上人生的制服,勉強他非要當普通上班族不可。請讓他走自己的路,定義自己的成功,過自己想要的日子

我們不應該以我們淺碟生命歷程,去度量未來世界的無限可能。讓孩子好好當自己,這是他的人生,他可以走出自己的路。成功不見得是賺大錢,他可以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每一天都活在快樂與成功裡。

#放對位子_就能出色#鍾明軒只是說出我們很多上班族放在內心不敢說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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