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公告減碳兩子法 碳權可望年底交易

環境部今(12)日公佈「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兩項子法今正式上路。而「自願減量額度交易辦法」最快年底可公告上路,即碳權最快可於今年底於碳交所交易。(本報系資料照)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15日公佈施行,有多元工具促進實質減碳,包括溫室氣體盤查、查驗、徵收碳費、自願減量與增量抵換等。環境部今(12)日公佈「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兩項子法今正式上路。而「自願減量額度交易辦法」最快年底可公告上路。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今於記者會上解釋,自願減量爲鼓勵事業及各級政府提出減量專案並且執行後,獲得的減量額度也就是碳權,可在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然而增量抵換隻能用在環評的開發案進行碳排抵換,例如科學園區、觀光旅館等開發案。

蔡玲儀特別指出,執行「自願減量」的對象包含事業或各級政府,但自然人不列入適用對象,一般民衆可透過汰換老舊機車、燈具、空調設備、農業機具等取得增量抵換。

而根據環境部規劃,年碳排放逾2.5萬公噸的512家業者,將於明年起開徵碳費。

蔡玲儀進一步解釋,今天公佈的兩項子法適用對象爲事業及民間單位,雖然非碳排大戶不必被收取碳費,但畢竟減碳全民有責,自願減量在執行後須由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實質減量也必須在符合可量測、可報告、可查驗等原則,可供發電廠及工業區等環評抵減碳排。

然而有了減碳額度後何時能交易?蔡玲儀表示,「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管理辦法」仍在研擬階段,預計11月可預告,最快年底可公告上路,如此便能讓取得的自願減量額度能在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