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地於民 天經地義

擁有大片草地的滬尾砲臺公園可能因市府通盤檢討變作住宅用地綠地面積會減少約2.5公頃,僅剩0.7公頃。(戴上容攝)

都市計劃法發佈至今已數十載,當初政府大筆一揮,許多人的家園瞬間變成公園、機關用地,政府無力征收這些公共設施保留地,卻長期限建、限開發,影響地主權益甚鉅。如今,政府還地於民是遲來的正義民代若想爭取保留公園綠地,就應要求市府價購,如果不價購又不解編,這跟強取豪奪有什麼兩樣?

新北市46個都市計劃區中,公保地面積高達295.2公頃,其中又以公園110.5公頃及學校58.7公頃爲數較多,還有不少屬於機關用地。

絕大多數公保地政府都無力征收,隨時時代演進,現在想以市價徵收土地更是天方夜譚,但公保地限建、限開發,地主只能低度利用,導致明明一處黃金地段,卻出現了突兀鐵皮屋,一坪上百萬的土地只能種菜,不只地主叫苦連天,都市景觀也隨之陪葬。

中央地方檢討公保地解編,民代若想爲民爭取綠地,就該要求市府編列預算,徵收價購公園綠地的公保地,若理由只因都市綠地難得,就希望市府重新檢討,對期待許久的土地所有人,無疑又是一計重拳

市府透過地主分回55%土地爲原則,比照「市地重劃」的概念,爲解編公保地解套,市府也能取得一定比例公有土地,或許比例有檢討空間,但不失是目前最折衷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