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光學費被忽悠“刷流水”辦貸款,大學生上演“黑吃黑”獲刑

花光學費後爲辦理貸款,大學生吳某被忽悠提供銀行卡“刷流水”,在已經懷疑對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吳某決定“黑吃黑”,“截胡私吞”卡中7萬餘元贓款。

9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金山區檢察院”)獲悉,今年8月,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金山區檢察院介紹,2023年9月,大學生吳某因爲超前消費,花光了自己的學費,因害怕家裡人知道,他便在網上尋找辦理貸款的途徑。偶然在朋友圈看到一條貸款廣告,吳某便主動聯繫上家(已另案處理),諮詢能否辦理貸款。

“辦理個人貸款還是企業貸款?”“本人有被法院訴訟、強制執行、限制高消費等情況嗎?”看到對方發來的詢問消息,加上使用的聊天軟件是需實名認證的,吳某便相信了對方是辦理金融業務的客服,聲稱自己創業差一些啓動資金,並提出3萬元的貸款請求。其後,吳某按照對方要求逐步操作辦理貸款,登錄網上銀行,將用於接收貸款的銀行卡明細發給了客服。

“您的銀行卡流水不足,如需辦理貸款,我們可以提供代刷流水服務。”其間,客服提出吳某名下的銀行卡流水不足,日常消費信息不夠,需要“包裝”一下才能給吳某放貸。“只需將銀行卡和綁定的手機卡郵寄過來,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我們刷完流水後即可放款,且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只在放款成功後扣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三作爲服務費。”

想着自己手頭拮据、等着用錢,吳某便答應下來,將銀行卡、手機卡寄給對方。

“交易提醒,到賬49000元,支出49000元。”幾天後,吳某寄出的銀行卡綁定的社交賬號頻繁發來交易消息提醒。感到詫異的吳某詢問對方緣由,對方聲稱是在幫助吳某刷流水;談及貸款的申請進度時,對方卻只讓吳某繼續等待。

此後每天,吳某經常收到少則數萬元、多則數十萬元的交易提示,這讓還未踏入社會的他犯了愁,並懷疑對方拿着自己的銀行卡在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於是他趕緊詢問客服,但對方卻不予理睬。

看着收到的餘額提醒,吳某心生一計:既然對方一直不放貸,又拿着自己的卡違法犯罪,索性就將卡中的餘額取出,截留自用。因已經失去對銀行卡和手機卡的控制,吳某便前往銀行,將“刷流水”的銀行卡掛失註銷,並取出其中剩餘的7萬餘元用於個人消費。

2023年10月,警方在辦案中發現,吳某名下的銀行卡和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有關,被害人的錢款有部分流入該賬戶,遂將吳某抓獲到案,其到案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退繳了全部贓款。

2024年7月,金山區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吳某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爲,犯罪嫌疑人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盜竊錢款人民幣7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經審理,採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