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止小貸公司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大陸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近期發文要求加強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管理,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未經相關監管部門設立的機構不得爲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香港信報報導,該份名爲「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對於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督促小貸公司制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
通知又指,小貸公司要加強貸款客戶身份的實質性覈查,不得將大學生設定爲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目標客戶族羣,不得針對大學生族羣精準行銷,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則要加強獲客篩選,不得采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
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守風險底線,審慎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要嚴格審覈貸前資格,實質性審覈辨識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