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招打擊校園貸 大陸在校生若成「老賴」不會上失信名單

校園貸氾濫,許多大陸學生畢業就揹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新規定保護學生。(圖/翻攝大陸網路

實習記者簡立宇綜合報導

大陸的「校園貸」像毒瘤持續存在,甚至有學生被「裸貸」逼的走上絕路。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日通過新規定來管制亂象,其中特別指出,「在校學生因『校園貸』糾紛成爲被執行人時,一般不得對其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被網友認爲此法表面上是對學生網開一面實際是爲了打擊校園貸。

校園貸簡單來說就是變相高利貸,關於討債的手段千奇百怪,甚至還發展出「催款十部曲」:發簡訊、打電話聯繫貸款學生室友、聯繫學生父母、再聯繫警告學生本人、發送律師函、去學校找學生、在學校貼欠款大字報羣發簡訊給學生親友

有些業者催討行爲更爲惡劣,還會威脅把學生關進「小黑屋」,甚至恐嚇要外傳裸照,譬如2016年網路借貸平臺「借貸寶」在網路上流傳167名女大學生的裸照與影片,這些都是討債武器

由於校園中隨處可見放貸廣告,打着「不必徵信」、「利率低」、「無擔保」的名號吸引缺乏經濟能力的學生,很多人還沒畢業就揹負沉重債務,變成陷入惡性循環的「老賴」。這三年來大陸制訂許多規定,仍難遏止校園貸歪風,2017年5月,中國銀監會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整治工作的通知》,對網路借貸機構進行整頓,並且嚴治校園高利貸、暴力催收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爲。

然而「校園貸」依然無法根除,今年8月就有一位就讀南京重點大學的畢業生跳樓自殺,調查發現他去世前3個月有34筆網貸申請紀錄,且在他自殺後,他的家人接二連三接到不同平臺打來的催債電話。因應層出不窮的悲劇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日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意見》,希望能從放貸者本身來解決問題

新規定保障學生陷入「校園貸」時,不會有不良的信用紀錄,也不會遭受相關信用懲戒。然而針對「校園貸」根本問題,有些網友認爲此法是變相鼓勵學生借貸,應該學會對自己的消費行爲負責;也有人認爲這項規定祭出後,會減少放貸業者瞄準學生下手,讓失信名單不再爲校園貸助紂爲虐。

▼網友的留言中,對新規定有褒有貶。(圖/翻攝自《澎湃》留言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