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言亂語?名嘴誹謗投手打假球遭判

士林地方法院(本報系資料照片

電視名嘴、博弈觀察家陳建名,前年11月7日在三立電視臺「54觀點」指稱中信兄弟投手鴻文每場收1000萬打假球,被球團發現而遭釋出,遭控妨害名譽。士林地院日前審結,陳建名4月前在酒店喝酒聽聞一名組頭可樂所說,未經查證就在節目上貶損他人名譽,依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陳建名「建銘」在節目上以博弈觀察家身份,回答陳斐娟問題:「所以組頭跟你說,他們兩人有收錢嗎?」陳回答:「就是白手套有去送錢,聽說一場就送了1000萬,要求他們放水」。

開庭時,陳說消息來源是7月間,在酒店大廳遇到一名綽號「可樂」的人說,下半年組頭就會「有動作」每場球給1000萬,還要他等到下半年再看,就能知道他所說的不假。隔了4個月,陳鴻文的投手防禦率從2點多,掉到3點多,還換了一臺賓利轎車,上半年和下半年落差很大就是最好的證明,遭球團冰凍屬「可受公評」之事。

法官傳喚球團領隊作證,球團說「五虎將」釋出是薪水戰績考量,並未聽說有「白手套」每場送錢要求打假球,全是因爲陳鴻文戰力不符遭釋出,與私生活無關。而且陳建名辯稱,可樂說下半年會「有動作」,也沒說動作是指。陳建名自行杜撰、臆測,對於短暫的職棒選手運動生命而言,可能因而終止,特別是放水打假球,更是難以承受之重。

法官痛批,陳單憑一己之見揣測、杜撰不實言論,只爲了謀取個人私益或虛名,貶損陳鴻文的社會評價,犯後始終飾詞否認犯行,從未積極對外澄清,更未見悔意,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