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原標題:《合肥市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合肥市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購房補貼相關問題解答

1、發放購房補貼時,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車位(庫)時間如何界定?售出原自有住房時間如何界定?

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車位(庫)以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售出原自有住房時間以不動產轉移登記時間爲準。

2、購房補貼如何申請?

購房補貼向屬地申請,具體可關注後期各屬地相關政策發佈;住房補貼政策可以與車位補貼政策、房票補貼政策疊加享受。

3、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家庭如何認定?

指當前家庭按國家政策已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其中有未成年子女);有離異婚史的,以撫養權覈計二孩、三孩。

4、新市民、進城農民和城市公共服務人員具體如何認定?

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我市常住,未獲得我市戶籍或獲得我市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羣體。

進城農民指由農村進入我市的各類羣體。

城市公共服務人員指環衛工人、快遞員、外賣員、保安、保潔等,各屬地可結合實際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確定人員範圍。

5、購房如何落戶?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完成網籤備案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二、優化銷售政策的舉措有哪些?

一是不再執行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加快企業銷售節奏。

二是全面取消樓層差價,加快頂底等非標準樓層銷售。

三是優化調整企業自持商辦比例政策,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四是支持競自持租賃住房整體轉讓,優化租賃房源配置。

五是支持企業購置辦公用房,按照我市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的相關規定,總部企業在我市新購、自建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的,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

六是優化車位(庫)銷售政策,不再限制業主增購車位(庫)數量。

三、促進二手房市場流通有哪些做法?

一是全面實施房源覈驗,爲每套房源建立專屬“身份標識”。

二是優化交易資金託管,爲二手房交易資金加道“保險”。

三是深入推進帶押過戶,保障在押不動產依法轉讓,降低羣衆不動產交易成本和風險。

四是發揮二手住房互換平臺作用。對房屋互換價格相等的,互換雙方契稅計稅依據爲零;互換價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額爲契稅計稅依據,由支付差額的一方繳納契稅。

五是落實國家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六是加強中介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爲,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四、政策如何支持“以舊換新”?

“以舊換新”舉措的目的在於暢通一、二手房之間的交易渠道。二手房交易週期長,尤其是交易過程中可能會遇到違約情況,新舉措有望降低交易風險,消除顧慮,加快二手房流轉速度。

除本政策第1條明確的“賣舊買新”“買新賣舊”購房補貼外,爲進一步加強新房、二手房市場聯動,參照其他城市做法,採取市場化“幫賣”與鼓勵國企市場化“回購”兩種措施,進一步暢通賣舊買新渠道,支持“以舊換新”。具體情況可關注我市行業協會和合房租賃公司相關發佈。

五、推廣房票安置有哪些做法?

一是搭建房源超市,在各屬地房源超市的基礎上搭建全市房源超市。

二是支持房票跨區域流通,市區發放的房票可購買全市房源超市內的房屋,縣(市)、安巢經開區自行確定房票使用區域。

三是將開發房票系統,規範房票核發、使用、兌付。

四是落實優惠政策,因區施策給予購房獎勵,具體由各區、開發區另行制定。

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調整?

一是當前借款人家庭夫妻雙方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最高可貸額度由原55萬、65萬元上調至100萬元。

二是借款人單方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最高可貸額度由原45萬、55萬元上調至70萬元。

三是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夫妻雙方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額度由原75萬元上調至120萬元;單方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額度由原65萬元上調至84萬元。

七、在本市新購買住房時,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的認定如何執行?

在本市範圍內新購買住房,只覈查購房家庭所購房屋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的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如,張三家庭在廬陽區有一套住房,但在包河區無住房,其在包河區新購住房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至5月15日未發放的住房貸款,參照該政策執行。

繳納契稅時首套房標準仍按稅務部門認定標準執行。

八、從哪些方面考慮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給?

近年來,我市改善性住房需求穩步釋放。爲順應市場需求,擬從完善公共配套、加大低密住宅供給、優化控規導則、提高得房率等方面,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給。強化重點片區規劃和策劃研究工作,優化提升片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養老、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增加高質量住宅供應,整體提高居住環境和住宅建設品質。放寬陽臺、露臺等容積率計算規則,增加住宅的使用空間;支持架空層、風雨連廊等公共開放空間建設需求,提高住宅小區的開敞空間品質;加大住宅層高基準值,鼓勵住宅客廳、餐廳挑高設計,豐富住宅內部空間,滿足羣衆對高品質住宅的需求;放鬆建築面寬限制,增強設計靈活性,打造多樣化城市建築景觀;增加小區配套設施供給,構建充滿活力的社區生活圈,迴應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九、本市將如何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力度?

一是堅持以需定建,有序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2024年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4000套。

二是分類保障,重點保障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羣體。

三是保障性住房項目原則上實行現房銷售,讓購房羣衆所見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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