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
觀點網訊:5月8日,福建省莆田市發佈《關於調整優化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取消土地出讓限價設定,實施購房補貼,調整購房貸款政策,並優化項目規劃管控,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次政策調整包括15項措施,旨在支持合理購房消費,優化項目規劃,以及支持項目開發建設。
調整項目出讓條件方面,取消土地出讓限價設定,降低土地出讓參與條件,適當明確地塊教育劃片。
支持合理購房消費方面,因地實施購房補貼。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可根據商品房庫存情況,在特定購房時間段內,按購房產權面積給予一定金額的政府財政補貼,或對首套房予以契稅、印花稅補貼,鼓勵和支持市民購房。對二孩以上家庭和五類以上高層次人才,可單獨予以購房補貼。
優化徵收安置模式。推行房票徵收安置,已建安置房庫存較多的縣區(管委會),應結合實際情況減少或停止新建安置房項目,對新產生的被徵收戶,可通過發放房票方式鼓勵其進入市場購買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鼓勵貨幣徵收安置,或由當地政府回購開發商庫存房源用於安置。
調整開盤銷售方式。爲營造公平公正公開有序的購房消費環境,中心城區(荔城區、城廂區)土地級別五級以內的項目,實名登記認籌數量達到本期可售房源數量(含實體樣板房)100%以上的,依法依規採取公證搖號方式對外銷售。
調整購房貸款政策。由認房不認貸調整爲認貸不認房,即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住房公積金助力人才安居。符合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貸款最高額度按以下類別施行:第一、二類人才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當地最高貸款額度的4倍;第三、四類人才(第四類人才僅限於新引進人才)及博士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放寬至當地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優先審批、優先放貸。
完善“雙證合一”制度。爲支持住房改善需求,對原受“商品住宅戶型90平方米以下需佔70%以上”政策影響同時購買相鄰二套及二套以上住宅,實際按一套使用(提供測繪成果),其中有一套在90平方米以下的,經產權人申請,不動產登記部門可予以“雙(多)證合一”變更登記爲一套房屋。
優化項目規劃管控方面,優化規劃計容規則,規範躍層式住宅挑空,優化辦公建築管控,適當放寬住宅層數限制。在支持項目開發建設方面,支持分期竣工聯合驗收,調整預售許可申辦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