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將允許新能源車在非高峰時段使用公交專用道
合肥將允許新能源汽車在非高峰時段使用公交專用道
新華社合肥11月22日電(記者吳慧珺)合肥市近日出臺意見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出爲鼓勵推廣新能源汽車,將實行新能源汽車差異化交通管理,允許新能源汽車在非高峰時段使用公交專用道。
爲優化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合肥市規定新能源汽車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點)每天免費停2次,每次不超過5小時;在市區道路臨時泊車位停車2小時內免費,超過2小時減半收費;允許電動物流車在市區地面道路行駛;對違規佔用充電專用停車位的非新能源汽車按照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同時,合肥市還創新支持模式,鼓勵市場開拓,促進新能源汽車企業擴大生產銷售規模。意見提出,將支持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範區(點),形成新能源汽車應用的良好氛圍。同時,加快實施出租汽車“油(氣)改電”換購計劃,從2021年起,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2025年年底前全市巡遊出租車全面實現新能源化。
根據意見,到2025年,合肥將成爲全國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全市力爭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超過千億元,整車產能達到100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