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地上教足球 68萬租金繳不出
民衆黨立委賴香伶(右二)、竹北市民代表林碩彥(右一)10日下午,前往足球場會勘,瞭解教練蔡佑新(左一)陳情內容。(莊旻靜攝)
土耳其籍的足球教練蔡佑新,在竹北市中華路近頭前溪地區,租用土地作爲足球場教學,但因部分涉及河川地,2年要繳交68萬元使用費,面臨繳不出恐拆除的窘境。10日民代邀集第二河川局現勘,建議依法行事。
蔡佑新以「MEMO兒童足球場」爲名,教導兒童、青少年踢足球,他說,本來周邊的農民告知土地爲其所有,因此當時以1年8萬元租金承租,並自費架設燈具、網子,以便在夜間運動,並阻隔蛇蟻傷害學生,共計55萬元。
未料2年多前,蔡佑新被二河局告知已佔用河川地,二河局並輔導蔡佑新合法申請,由於使用目的是做爲休閒娛樂之用,總計2年需繳交68萬元使用費。蔡佑新說,他目前僅教授25個孩子,每人每堂費用250元,平日還要付電費、草地維護費等,使用費過於高昂,實在無力承擔。
蔡佑新無奈說,在地沒有合適場地及空間,僅使用週六、週日,且平日一到五有外人進入使用,他也沒有意見,甚至架設的網子遭到破壞、球場遭人扔玻璃,也是他自行處理。
市民代表林碩彥說,竹北喜愛足球的孩子很多,卻苦無場地使用,不解二河局爲何要拆。二河局管理課長張權正表示,這塊土地面積約1134平方公尺,未經申請使用違反水利法河川管理辦法,不過經輔導後申請,依據法規則須負擔使用費。若新竹縣政府、竹北市公所提出申請,做爲休憩之用,土地可無償使用,公法人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