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3萬租金住「牢籠」 地下室塞20房客+沒有自來水

洗衣店地下室暗藏危機。(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市府22日向無良屋主梅麗莎(Melissa Mendoza)提起訴訟,因爲她出租極度危險的地下室給近20名房客,已違法將近10年;部分房客每月繳交1000美元(約臺幣3萬元)的租金,卻僅換得4坪的狹小空間

綜合外媒報導,梅麗莎是怡東區(Excelsior District)社區洗衣店的老闆,出租如同地獄般的地下室給房客。有消防員在年初時前來檢查,指出地下室多處違規,包括出口數量不足、逃生指示不明確等,命令屋主得在2月疏散房客。

市府表示,房客沒有丟垃圾地方,甚至缺少自來水及加熱系統天花板水管都在滴水管線直接暴露在空氣中,更糟的是,除了1個出口之外沒有任何窗戶律師丹尼斯(Dennis Herrera)則說,居住條件嚴重違法,簡直像是有着危險小房間迷宮,「這些人就如同困在地牢中。我不敢想像如果發生火災時他們怎麼辦。」

其中房客的年齡層在30到40歲之間,包含許多家庭移民戶。除了屋主梅麗莎,市府也向業主埃內斯(Ernesto Paredes)提起訴訟,下令淨空房屋,並要求兩人賠償房客的搬遷費用

▼居住環境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