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拉鍊聲!鄰居阿北假好心「照顧」 猥褻少女6年322次

鄰居阿北假好心「照顧」小薰,每週約猥褻1次,6年內發生了322次。(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少女小薰(化名)的父親,在她小學六年級時因病過世,只剩她與視障的母親相依爲命,日常生活大多仰賴社工照護,隔壁鄰居孫姓男子假好心照顧,在102年9月小薰就讀小三開始,趁與小薰獨處機會,以每週一次的頻率予以猥褻,直到109年11月小薰向阿姨哭訴,才停止這漫長的噩夢。

判決書指出,孫男一開始對小薰及其母親多所關照,也會給予物質上的援助。自102年9月某日起,當時小薰就讀國小三年級,但孫男不懷好心,趁只有個兩人的狀態下,在住處附近鄉間小路、孫男經營的水電行,小薰住處客廳等地,予以猥褻共322次。

(自102年9月1日當週起,算至小薰滿14歲前一週即106年11月4日,共218周;自甲女滿14歲當週即106年11月5日起,算至小薰滿16歲前一週即108年11月2日,共104周)。

等到小薰有意識知道要保護自己的身體自主權時,她向孫男妻子吐露遭孫男觸摸胸部,孫妻決定要大義滅親,109年7月26日下午,將小薰遭到猥褻侵犯的事情,轉告小薰的阿姨,並要求告誡孫男勿再發生,小薰阿姨帶着小薰前往醫院驗傷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小薰向法官表示,我都稱呼他爲「阿伯」,自我就讀小學三年級起,會在傍晚與阿伯去散步,我會騎腳踏車到一個比較隱密的地方,阿伯會坐在腳踏車後面,用手伸進我的內褲摸我下體。我早上去學校上課前,阿伯也曾經在我家客廳及阿伯工廠摸我下體。

我曾將此事告知伯母(孫妻),伯母說她早就知道,伯母說她有打給她的朋友討論這件事情;當時伯母只知道阿伯會摸我的胸部,她說如果阿伯再摸的話要跟阿伯說我會跟阿姨、媽媽說;後來伯母有跟阿姨講摸胸部的事情。

法官檢視小薰精神鑑定報告,小薰有出現與創傷事件有關的侵入性症狀,獨處時不由自主出現關於遭猥褻的痛苦回憶、性侵場景之惡夢、若有與遭猥褻相關資訊出現時會有負面情緒、害怕聽到拉鍊的聲音,想起遭猥褻時,刻意將原本拉鍊包包換成釦子的包包…。

法官審酌,孫男與小薰爲鄰居,明知小薰身心及人格整體發展均尚未健全,不具完整的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竟爲逞一己私慾,自小薰國小三年級起至滿16歲止多次猥褻,嚴重侵害身體自主權,並損及身心之健全發展。

孫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法官日前判決,孫男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猥褻之行爲罪,共208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又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猥褻之行爲罪,共104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