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摸背強拉女學生 棉花糖阿北被訴猥褻
林男假借教2女學生製作棉花糖,卻趁機伸出狼爪,高雄地檢署偵結,將林男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平時靠擺攤賣棉花糖的68歲林姓男子,假借要教2名女國中生製作棉花糖,趁機摸背、屁股,甚至用手肘偷撞胸部,事後他還拿150元和麥芽糖給女學生當「封口費」,要求不能告知家長和老師,話講完又繼續伸手襲胸。2名女學生報警,高雄地檢署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林男。
起訴書指出,林男平時以賣棉花糖維生,今年2月23日下午,他開着攤車到前鎮區販售,1名女國中生向前跟他買棉花糖,未料林男起色心,假借牽她的手製作棉花糖,趁機偷摸女國中生的背和屁股,還用手肘偷撞胸部,女學生髮現後立刻將他推開,但林男竟還將她拉回,要求再做第2支糖,又重複碰觸女生身體。
這時,又有2名女同學也來到攤車前,女學生趕緊與其中1名女同學離開現場,林男又將目標轉向留下來的女學生,使用同樣手法襲胸,女學生驚嚇退後也被林男拉回,要求繼續製作第2支,結束後,林男拿着150元和3支麥芽糖給她,要求「不要跟爸爸媽媽老師講!」講完又伸出鹹豬手,碰觸女學生胸部。
2學生事後報警,不過林男辯稱是扶着女學生的手拿棍子製作棉花糖,並沒用手肘撞和觸摸胸部。但2名女學生指證歷歷,認爲他已非單純趁人不備而觸摸,而是當時2人有明確反抗和退後等動作,又強行將她們拉回,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