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陷表決焦土戰 立院恐連夜處理至全案三讀

▲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國民法官法》草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進入倒數,21日院會繼續處理《國民法官法》草案,不過由於處理速度緩慢,距離條文數113條要完成三讀仍有一段差距,且22日爲臨時會排定議程的最後一天,因此21日恐上演連夜表決大戰民進黨團不排除連夜表決至全案三讀通過爲止。

立法院於6月29日至7月22日召開臨時會,目前已處理完的議案包括前瞻二期預算籌編同意案、《農田水利法》等2件法律案,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考試院監察院等3項人事同意權案,目前仍有《國民法官法》與華航護照正名公決案尚未處理完畢。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司法院行政院及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總共有113條條文,各黨團也分別提出草案版本,歷經3次朝野協商約保留100條條文,並送交院會處理。

立法院臨時會20日下午2時30分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經過二讀通過,確認法案名稱定名爲《國民法官法》,由於各黨團皆提出修正動議並登記逐條發言,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於晚間12時宣佈休息,並裁示21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歷經約9個半小時的討論,經過二讀的條文包括,確定法案名稱爲「國民法官法」,而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共同進行審判。

二讀條文也規定,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爲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

立法院21日上午9時繼續處理《國民法官法》草案,經過二讀的條文包括,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期間,公司機關應給予公假,以及進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採卷證不併送的制度等條文。

由於處理速度緩慢,且每條條文均有多位朝野立委登記發言,距離總條文數113條要完成三讀仍有一段差距,後續還將討論國民法官給予公假、卷證不併送及國民法官收賄罰則等重要條文。立法院長游錫堃主持完上午的會議後,下午已交棒由蔡其昌主持,民進黨團則不排除連夜表決至全案三讀通過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