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10009條私煙銷燬?拍賣?蔡清祥:檢察官決定

法務部蔡清祥,認爲有必要時,可以提早拍賣國安局的私煙。(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國安局人員走私10009條香菸事件持續發燒,對於這批私煙的下場,依照財政部關務署的說法,可能會依照法院的確定判決,全數銷燬;但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對於這批私煙,若確定爲刑事不法犯罪所得,依照相關法律程序,「如果有必要的話」,經過覈准,可以在偵查中提早做查扣拍賣。

財政部關務署在本案發生後,就對外發布聲明,指稱針對走私煙品,近年大多是採取銷燬方式處理。關務署表示,過去爲避免浪費,曾一度由公賣局收購後再轉售,但因考量轉售的作法影響進口業者利益,早已取消這樣的做法。

而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4日參加臺中地檢署參加「查扣變價破億紀念特輯新書發會時表示,針對這批私煙,可以由檢調「依法偵辦」,強調這批香菸按照法律的程序進行,「如果有必要的話」,經過覈准,可以在偵查中提早做查扣拍賣,增加國庫所得。蔡清祥的說法與關務署的說法,似有不同。

蔡清祥在26日接受ETtoday記者訪問時表示,他的說法與關務署說法並無衝突。他舉出《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得沒收或追徵之扣押物,有喪失毀損、減低價值之虞或不便保管、保管需費過巨者,得變價之,保管其價金。前項變價,偵查中由檢察官爲之,審理中法院得囑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代爲執行。」

蔡清祥表示,目前檢方針對此類有毀壞、或需保值等查扣物品,已經有定時拍賣的做法,完全符合前開規定。所以這批私煙是否要被拍賣,完全取決於承辦檢察官的考量。至於關務署的銷燬說法,則是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確定後,才能執行的做法,兩者間並無衝突。

▼國安人員走私的這批私煙,將由檢察官決定去留。(圖/立委黃國昌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