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更明確 2021上半年國家及地方汽車政策一覽

2021年上半年,爲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推動“3060”雙碳目標實現,國家地方更爲密集地出臺了汽車相關政策當中能源依然是提及重點物流貨運車被核心聚焦,充換電、氫能等亦被列入相關規劃。此外,智能網聯汽車法規標準進一步被細化。蓋世汽車通過多方蒐集,具體梳理如下。

促消費利好信號持續釋放

延續2020年政策東風,2021年國家及地方在刺激汽車消費方面持續釋放利好信息。

年初,商務部等12部門印發了《關於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釋放汽車消費潛力,鼓勵有關城市優化限購措施,增加號牌指標投放。開展新一輪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農村居民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對居民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併購買新車,給予補貼

在此前後,北京、廣東等地亦發佈相關政策,增加汽車號牌配額等。如廣東省明確在原有12萬個/年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基礎上,2021年將額外增加3萬個增量指標。

新能源汽車依然是重點

從各項政策梳理來看,2021上半年新能源相關內容居多。當中,不少地方對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擬定了更爲明晰的規劃,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亦進一步加大。值得關注的是,商用車尤其是物流運輸車成爲推進的重點。

■ 目標規劃更爲明確,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

在新能源發展規劃方面,去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已正式發佈《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規劃中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進入2021年,各地方在新能源方面陸續擬定了相關發展目標。

如《浙江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中顯示,到2025年,浙江省新能源汽車產量力爭達到60萬輛,建成加氫站30座,實現投放燃料電池汽車超過3000輛。此外,《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施計劃(2021—2025年)》中亦提出,“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註冊汽車(不包含置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比重達到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100萬輛左右。

除了推動新能源整車發展外,2021年部分地區對於充換電設施建設也擬定了清晰的目標。如湖南省計劃到2025年底,全省充電設施保有量達到40萬個以上;山西運城市擬定2025年末全市範圍內集中式充(換)電站達到45座,其中新建37座;充電樁達到7099個,其中新建6142個。

■ 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被劃重點,氫能提及率增加

從各地陸續發佈的新能源政策看,上半年不少地方將物流配送等商用車輛作爲扶持的重點,扶持方式包括限行放寬、補貼、鼓勵老舊車輛替換爲清潔能源車輛等。

在限行放寬方面,如洛陽市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優化城市物流配送貨車通行管理通告》中指出,將設置城市物流配送貨車禁行區域,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貨車無需辦理通行證,每日除早高峰(上午7:00—9:00)及晚高峰(下午5:30—7:30)不得在城市區禁行區域行駛外,其它時間通行不受禁行區域限制。

補貼方面,如台州市發佈的《市級城市貨運配送新能源車輛運營獎補管理辦法》中指出,將按照輕型封閉貨車、輕型封閉貨車、輕型廂式貨車、輕型廂式貨車、冷藏車五種車型,分別按0.4元/公里、0.6元/公里、0.6元/公里、1元/公里、1.4元/公里進行獎補,每輛車獎補里程最高爲20000公里。

鼓勵清潔能源車替換方面,如《鄭州市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中指出,加快存量輕型、微型燃油貨車更新替換爲新能源貨車,力爭至2021年底新能源貨車達到30000輛,全市各類充電終端達到25000個。

除了加強物流配送車輛新能源替代外,部分省份還比較重視氫能的發展,在相關政策(含意見稿)中,不僅確定了氫能發展的大致方向,還具體列出了開展部分氫能示範項目、燃料電池汽車基地等具體的措施。如《北京市氫能產業發展實施方案(2021-2025年)》(徵求意見稿)中提出,2023年前建成37座加氫站,推廣燃料電池汽車3000輛;到2025年,新增37座加氫站建設,燃料電池車累計推廣突破1萬輛。

智能網聯汽車相關規則更加細化

隨着智能汽車快速發展,2021年以來,國家及地方逐步加快政策引導步伐,尤其對測試主體、測試場景以及網絡安全等提出了更爲細分化的規範和要求。

整體來看,2021年上半年在各項利好政策的助推下,車市取得了較高幅度增長,尤其是新能源汽車成績可喜。不僅如此,我們看到諸多政策更着眼於未來,如氫能、智能網聯汽車等,隨着相關標準法規不斷完善,國內汽車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