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服飾店遭「關門性侵」 外籍老闆辯稱:她自願的!

▲性侵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於103年前往中東風服飾店逛街,巴基斯坦老闆林阿里覬覦美色,竟拉下鐵門後,在地上鋪白布聲稱「按摩」,最終性侵得逞,她回家無法隱忍,沉痛地到警局報案遭到玷污。士林地院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阿里4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巴基斯坦籍的阿里大學肄業,98年與臺灣女子結婚,99年來臺協助老婆經營鹽燈女裝店鋪,並且長期居留,兩人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被害女子於103年8月31日前往服飾店選購商品,阿里卻將鐵卷門拉下,在地上舖白布聲稱要幫忙精油按摩,並用身體壓制她脫光全身衣物,從後方環抱、摩蹭,性侵得逞後纔開門讓她離去,導致被害人內心重大創傷,一年都無法上班。

阿里則偵訊時坦承「指侵」,但是辯稱對方是自願的,且之後兩人還有使用Line傳訊息,互動親密、語氣正常,堅持被害女子對自己有好感,舖白布按摩屬於合意行爲。被害女子則表示,由於商店住家附近,擔心再度遭到攻擊,因此纔會消極迴應被告知訊息。

士林地院法官檢視市立聯合醫院驗傷診斷書,以及警方查扣之白布,且經刑事警察局鑑定,被害女子衣服上確實沾染上阿里的精液,認爲阿里堅持被害人「自願」,毫無悔意,判處他4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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