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渡鹹粥命案 死者家屬憂二次傷害 檢方卻堅持「這樣做」
關渡鹹粥命案,兇手以及死者家屬都不希望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僅檢察官認爲對社會安全有重要影響希望盡進行國法官法。(資料照)
北投「關渡鹹粥」潘姓老闆娘遭男子周俊男開槍命中心臟死亡,士林地院7日首次開庭,周坦承犯罪,對於殺人過程都不爭執,辯護人以媒體報導會造成國民法官預斷,影響量刑標準,連同潘女的林姓先生也認爲國民法官會審酌妻子與周男生前互動,爲免小孩二度傷害,希望不要進入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僅檢察官堅持要以國民法法官參與審判,法官諭知,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全案發生在今年6月10日,51歲周男月前點了一盤30元的炸豆腐,43歲潘姓老闆娘先給後點餐的客人,又對他擺臭臉,周男認爲老闆娘是因爲厭煩他追求而擺臭臉,案發當天持槍恐嚇潘女,不料遭嗆「要開就開』,他憤而開槍,子彈直接擊中左胸,造成心臟、肝臟破裂死亡。
周男開庭時對於犯罪過程均認罪,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官整理爭點爲量刑標準,但因檢方起訴依國民法官法,法院11月15日召開協商會議,周男的辯護人11月23日遞狀進法院希望不要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辯護人認爲,國民法官法會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且相驗的解剖報告不適合讓國民法官閱覽。
但檢察官認爲,周男在大庭廣衆開槍,對於社會安全有重大影響,不能以案件與公衆福祉無關而不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更不能因媒體報導,就直接認定國民法官無法公正審判,畢竟法院審理期間有依程序證據開示等,國民法官也不會以新聞報導而有所論斷。
法官詢問家屬,林表示昨天想了一整個晚上,但考量刑度與進行國民法官法會討論,提及潘女與周男生前的互動,考量小孩子從媒體報導上看到周男的說法,將造成二度傷害,他認爲潘女已死,對小孩的保護比較重要,希望法院不要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