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受害家屬「反廢死」 廢死聯盟這樣回擊!引全網暴動罵爆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被害者家屬透過校方發佈公開信,內容提及「反對廢死」。圖爲反對廢除死刑團體過去表達主張的畫面。(摘自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臉書)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引起社會關注,被害者家屬3日發佈公開信,表明「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廢死聯盟則在臉書發文迴應,再次宣揚廢死理念,強調死刑不但違反人性尊嚴,也違反國際人權法,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大批網友紛紛涌入留言區砲轟。
國三生家屬在公開信中呼籲,身爲父母能給孩子最後的承諾就是,盡全力監督司法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涉嫌教唆者和殺人者都應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並要求政府儘快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年齡與配套措施,別僅限一小羣人或少數民代就能決定。
家屬直言,「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遏止遺憾再次發生,他們認爲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無法相信窮兇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否則爲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一時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爲所欲爲,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衆的權益。
對此,廢死聯盟則在臉書發文,引用英國非營利組織死刑專案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Saul Lehrfreund的觀點重申廢死決心,以Lehrfreund律師論點指出,死刑違反人性尊嚴,也構成酷刑,更違反國際人權法,現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許多國際司法意見書都已認證,死刑構成《公政公約》第7條所謂「殘忍和不人道之處遇」。
廢死聯盟表示,《公政公約》已被臺灣納入國內法的現況下,雖未強制締約國廢除死刑,但廢死已屬不可逆的道路,未來於事實上和法律上將完全廢死,「臺灣和其他締約國一樣,都有義務要尊重、而非阻礙廢除死刑的進程」。
廢死聯盟批評,臺灣憲法強調死刑具有「嚇阻力」,卻未負起舉證責任,提出讓人信服的數據,以證明死刑對預防其他公民的權利受到侵害而言是必要的。廢死聯盟稱,Lehrfreund認爲,用報仇爲由允許國家奪取生命,本質上是對社會侮辱,也不符合民主社會人性尊嚴原則。
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大批網友紛紛留言砲轟「社會亂源,滾出臺灣!」、「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說着最理想化的目標…本質上卻做着最骯髒噁心的事…」、「只有親人被殺的人,纔有資格決定是否要加入廢死聯盟…」、「反對廢除死刑!更希望像新加坡一樣有鞭刑!」、「加害者傷害別人,剝奪他人生存權的那刻就不應該還享有人權,畢竟那已經不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