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到Uber 李世光:行政訴訟結束前未落入投審會管轄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Uber(優步)來臺後廣受民衆喜愛,不過,計程車業者認爲生計受到打壓,上個月集結2000輛小黃抗議外傳經濟部最快會在11日撤銷Uber在臺投資許可。對此,經濟部長李世光今(11)日表示,Uber與交通部的行政訴訟仍在進行中,因此尚未落入投審會管轄,但也強調,經濟部保障消費者權益、業者工作權,以及確保Uber善盡納稅義務考量都不容置疑。

8月3日,各媒體大篇幅報導,宣稱投審會認定Uber投入汽車運輸業卻未經許可,最快在11日會依《外國人投資條例行文Uber,撤銷其在臺投資許可。消息傳出後,計程車業者一片叫好;Uber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則批評,政府此舉恐無法促進臺灣科技新創產業發展,更是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

不料,當天傍晚又傳出,行政院非但暫緩Uber公司撤資,更打算透過修法,開放臺灣計程車業者加入網路媒合叫車服務,盼藉此提升競爭力,與Uber公平競爭。對此,臺灣大車隊總經理李瓊淑10日表示,Uber在臺非法經營、沒繳稅,司機不必具備職業駕照,車資彈性議價,完全不受法令規範,「政府應讓Uber停業,等到有法令依據,我們再來公平競爭。」

據悉,交通部早在2014年便開始調查Uber的合法性,後來認定該公司從車資中抽取佣金,以及扣款交易等行爲皆在國外進行,因此無須納稅,已破壞當時市場秩序,因此,公路總局在同年12月祭出停業處分,之後Uber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敗訴,至今仍在上訴中。

8月11日,各界仍關注投審會是否對Uber祭出撤資處分,李世光當天下午出面說明,稱經濟部詳細分析後,發現Uber與交通部的訴訟仍在進行中,因此並未落入投審會管轄範圍,「我們必須等到行政訴訟結束,並和交通部談完後,看行政處分結果,纔會落入投審會管轄。」但他也強調,經濟部的立場相當簡單,必須保障消費者權益、業者工作權,以及確保Uber善盡納稅義務,「這些都是不容置疑的」。

▼經濟部長李世光。(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