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豬肉!新北黑心女攤商賣「假羊肉」遭收押禁見

掛羊頭賣豬肉!新北黑心女攤賣「假羊肉」遭收押禁見。(中時資料庫)

蔡政府前年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進口,此後美豬流向一直是大衆焦點,而美豬年進口達上千噸,消基會5月抽樣市場通路中289件含豬肉食品,始終未發現美豬存在,未料卻遭到媒體踢爆,竟然有不肖攤商將豬肉再加工,以羊肉身分高價販售,新北檢方會同警方及衛生局官員共同搜查,昨逮陳姓男子及楊姓兄妹3人到案,楊女訊後遭聲請羈押禁見,楊男及陳姓股東男分別以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侯傳。

據瞭解,「重寧海產號」販售的羊肉價格遠低於市價,不合常理。被媒體踢爆,將從「重寧海產號」購得的羊肉,二度送SGS檢驗,確認「羊肉」不含任何羊肉成分,當中含豬肉成分。當新聞曝光後,業者喊冤,稱僅賺取微薄利潤,「自己也是受害者」。

新北地檢署指出,大臺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涉嫌販賣假羊肉,立即分案偵辦,並指揮新北市等單位會同新北市、花蓮縣、桃園市衛生局,搜索5處地點,再於今日搜索新北市三重的上游公司,查獲手機、電腦、帳冊、進貨及出貨單、客戶資料表等資料,拘提楊姓兄妹及陳姓肉商3人及通知3名證人到案。

檢方表示,楊姓兄妹共同經營「重寧海產號」販售肉品、海鮮,陳姓被告爲南臺國際企業社股東,販售肉品給楊姓兄妹。2020年起,陳姓被告依楊姓兄妹要求及訂購,販賣混合豬肉之羊肉或完全不含羊肉的猪肉片給楊姓兄妹,2人再以羊肉販售給不知情消費者。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被告3人涉嫌《刑法》第255條1項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爲虛僞表示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7款而犯同法第49條第1項之販賣攙僞或假冒食品罪。

檢方說,3人犯罪嫌疑重大,楊女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楊男及陳姓股東無羈押必要,諭令以20萬元及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