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肉=屍體病從口入」被勸下車 吃素男怒告北捷站長

楊男背有標語牌子捷運,遭捷運人員請下車。(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楊姓男子去年5月間揹着「肉=屍體,病從口入,素食地球板子,準備從北捷淡水月臺搭乘捷運,丁姓站長要求拿下牌子,雙方車廂內起口角,3名員警獲報後將其帶離車站,楊男事後告4人妨害自由。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依大衆捷運規定,捷運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其離站,因此將4人不起訴處分

丁姓站長接受偵訊時表示,當天因爲楊男身上掛的牌子標語較聳動,之前有乘客覺得不舒服,所以勸導楊男將牌子拿下,並沒有使用脅迫手段,因爲在月臺上遭楊男用雨傘攻擊,上車後又被他用身體衝撞,纔會請求捷運警察協助。3名被告員警均辯稱是接獲通報才處理此事,過程中沒有脅迫楊男的行爲。

檢方偵查,雖然廖姓員警在楊男下車時,有伸手從背後推一下,但難認已達強暴之程度,且楊男在淡水站月臺以雨傘朝丁姓站長揮舞,且還在車廂內以身體衝撞,依大衆捷運法第50條規定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散發、張貼宣傳品,或爲其他商業行爲者,捷運人員得視情節會同警察人員強制其離站,亦屬刑法第21條第1項不罰之依法令行爲;此外,也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4人有何犯行,因此處分不起訴。

▼這起糾紛當時也引發網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