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允文》從相對剝奪感看紓困方案

蘇揆駁紓困亂又慢(蘇揆臉書擷圖)

隨着疫情的逐漸舒緩,現在攻佔媒體版面的是紓困方案如何讓大家都滿意!其實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現金給付往往最容易讓人們有感,但這些錢如何發出去?依據什麼標準?都會牽動社會結構背後所隱藏的價值,甚至影響到社會運作基本原則。在缺乏整體規畫之下,「發錢」引發不公的相對剝奪感,反而掩蓋了政策的善意,導致更多的質疑與撕裂。

首先,紓困是立基於事實公民權利若立基於事實則必須舉證因疫情導致多少損失,如同一些醫療給付必須先要有生病醫療的事實,而政府補助額度一般也不會超過實質的醫療支出,對特定職業(如計程車司機)的紓困最好採用此種方式;而若是立基在公民權利上則是着眼在不利因素的排除,因此會採用定期定額給付的方式,例如對特定人口羣(如老人兒童身心障礙者)的補助,以減少其不利的處境。這次紓困計程車司機可以領最多6個月6萬元,而且不排富,引發身心障礙團體抗議爲何身障者不行的爭議,即是這兩者的混淆所致。

其次,紓困是否應排富或普遍發放?若是排富則像是社會救助需要一定程度資產調查感覺上較容易將有限資源集中在有需要者身上,但排富的條件很難定,即使定得出來如何查覈也是問題,造成高昂行政成本,這次衛福部1萬元的紓困金之亂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導致中央與地方審覈之爭;若是普遍發放行政成本較低,雖然也有可能發給需求不高的人,但大家都拿得到所以相對剝奪感較低,民怨或許會少一些。

再者,紓困要採用現金或消費券?現金的使用彈性最高,但有可能不會用在生活所需(例如購買菸酒)、甚至存起來不消費;有規定使用期限用途的消費券則能降低前述風險

最後,紓困是應一次發或分數次發?一次發民衆滿意度應會最高(如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券),但額外收入就像中樂透一般容易引發民衆的非理性消費,而暴增的需求也可能讓生產體系來不及因應(例如即將開放的口罩購買);分成數次發放較能確保民衆的理性消費,同時也保留政府視實際運作調整政策的空間

從上述分析來看,最理想的方式應該是「立基公民權利」+「普遍發放」+「消費券」+「分次發放」,行政與社會成本應該最低,相對剝奪感也比較不那麼嚴重。我們可以看到這次疫情中滿意度最高的口罩發送就符合上述的組合:「立基公民權利」(健康權)+「普遍發放」(全民都有)+「消費券」(只能買口罩)+「分次發放」(分期購買)。成功的背後當然包括全民健保資料庫的支持,這個成功經驗值得社會福利好好學習

作者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